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向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30日 07: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联系代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 ||
预算金额 | ¥341.5976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04683697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女士 电 话:180046836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女士 电 话:13298751017 |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0HGCG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0046836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卢女士 电 话:18004683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29875101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0HGCG016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2.3计划工期:2020年04月25日至2020年05月19日 25日历天
2.4采购规模: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约7千平方米审判庭信息化建设;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及数额:341.597665万元,预算内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计算机软件开发)。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2项目班组成员要求(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包括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严重违法失信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4.1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公司(13298751017)填写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我公司只接受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0年04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18004683697
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市道里区丽江路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298751017
2020年03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计算机软件开发)。(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3.2项目班组成员要求(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4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包括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严重违法失信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1.5976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公司(13298751017)填写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我公司只接受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