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库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9日 19: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库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5.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根据鲁财采〔2020〕9号要求,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继续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予配合的(含近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发热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当事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投标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与会人员),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中相应供应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供应商延期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