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安市委党校异地重建项目智能化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海安市委党校 | ||
行政区域 | 海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 15: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 16:11 至 2020年04月01日 16:11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 16:11 | ||
开标地点 | 竞争性谈判一室 | ||
预算金额 | ¥1275888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加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中共海安市委党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627506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共海安市委党校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海安市委党校异地重建项目智能化项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中共海安市委党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海安市委党校异地重建项目智能化项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320621200058(ZB014)
2.项目名称:海安市委党校异地重建项目智能化项目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12758888.0000元(单位: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招标文件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14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
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免费下载。
3.供应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
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
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
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
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详见供应商的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20006/20170803/1503ce7a-1e2a-495d-9f43-5f0a59d8db67.html
四、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8:00 起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共海安市委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魏玮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手机:18962750615
六、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杨海霞 薛善雯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0513-81819530 0513-81819583
七、其他
1.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2.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
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部。
3.本采购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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