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9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业务一处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31.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3277284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55912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院内东楼一层业务一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3277284 | ||
附件: | |||
附件1 | 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x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013208_000006-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
项目联系电话:010-832772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方式:黄翠萍,55591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振,010-8327728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院内东楼一层业务一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建设项目,包括市区街居四级事项实施主体数据库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建设、事项数据转换处理、上报国家事项库建设、事项数据共享分发建设等工作。
(4)工期:3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4-02 09:00 至 2020-04-09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业务一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用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2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04-22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委托代理人购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转载无效。
(3)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其余未尽事项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