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单位: | 北京优兆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5-29 10:30:42 |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换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525102836069 | ||||
查看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优兆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老师 | 联系人: | 黄抒亚 | ||
联系电话: | 83903428 | 联系电话: | 010-64135063
黄抒亚13601314134
赵巍18610121603
黄义贞1346664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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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ongsema@126.com | 电子邮件: | huangshy@bjmps.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5-25 07:53:16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5-29 07:53:1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资质要求: | 1. 需为中央政府采购华三(H3C)产品协议供货商。 2. 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3. 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时需上传针对此项目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确认中标时提供原件。 4. 报价需包含辅材、安装、培训、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5. 产品必须是原厂针对公安大学为最终使用单位。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 北京优兆科技为中央政府采购华三(H3C)产品协议供货商。 2. 我方承诺设备到货马上负责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3. 我方已上传针对此项目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并确认中标时提供原件。 4. 我方报价包含辅材、安装、培训、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5. 我方承诺所供产品是原厂针对公安大学为最终使用单位。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优兆科技以技术为导向,致力提升企业实力,拥有丰富的系统集成项目经验以及完备的服务体系。优兆科技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产品销售、软件平台与应用开发、维护服务和产品续保,公司秉承用户至上、科技至上、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努力提高公司实力与规模,目前已经成为IBM银牌合作伙伴、微软银牌能力合作伙伴、Oracle OPN、Cisco注册代理商,通过ISO 9001体系认证、系统集成资质。优兆科技一直秉承服务社会、产业报国的崇高理念,愿意为伟大祖国的信息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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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198,6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优兆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98,6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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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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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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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