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楚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巴楚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 19: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22号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8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银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69165055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巴楚政府联合办公大楼518办公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银莹 155691650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22号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姝遐 15276110783 17590907699 | ||
附件: | |||
附件1 | 【县级】巴楚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BJJZKSBC(GK)2020-03号.doc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楚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楚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BJJZKSBC(GK)2020-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银莹
项目联系电话:155691650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政府联合办公大楼518办公室
联系方式:程银莹 15569165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姝遐 15276110783 17590907699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22号办公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建立县域小循环平台及发展乡村“小产业”。搭建一个县域产品小循环服务平台,与县域蔬菜、水果、日用百货批发店形成合作,发挥三级电子商务体系和物流体系作用。由服务点站长收集本村内农特产品销售信息,在县域小循环平台发布供货信息,零售商在平台下单采购,物流车将农特产品运输至县城,通过集散中心配送至各零售店。通过县域小循环解决无法形成规模、不便于长途运输的农产品在本县城销售,带动村民增收。配套必要分选、冷藏、转运等设施设备,收集各村农产品品质、规格、产量信息,定制运输所需的产品模具、包装箱;制定产品结算制度,售后制度,产品品控标准。(二)建立农产品供应链及营销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分销体系、仓储配送体系、规划和建设一批物流、初加工节点,建立健全农产品上行渠道,引导农民生产满足消费需求、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要特别加强产销渠道对接,特别是对口援疆省市,与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网红直播、产业扶贫相结合,输出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初级、特色、精深加工农副产品,做到优化组合。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商、服务商集中产品,做好拍摄、文字编辑,形成县域产品资源库,实现农产品向网销单品SKU的转化,通过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县域产品整合式网络销售。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结合我县农特产品资源优势,促进当地农特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完善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有效促进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三)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应用推广。支持农产品标准化、认证、品牌培育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转变为适合网销的标准商品,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对接各类展会及农产品推介会,加大特色农副产品及品牌推介力度,提升知名度,对于地标性农产品加快相关认证及品牌保护。(1)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应用以及上线农产品检验检测标准,分级别、分类目制订农产品质量网络流通标准,推动农产品网络标准化全面提升,建立农特产品品控标准,建成“一品一标”的品控体系,严格把控农产品流通标准。(2)整合巴楚县特色产品资源,建设集品牌策划、包装设计、产品拍摄、方案撰写、展示展销、货源提供、线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县域品牌服务中心。(四)乡镇村级站点维护与运营指导。继续优化站点巡点机制,对站点、站长进行积极跟踪,同时建立信息发布与共享信息平台,做到全面、及时、精准的信息沟通反馈,提升农产品周转循环效率及产销对接,完善站长指导机制,发挥站长主观能动性,带动更多村民参与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加大“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快递应用普及力度,惠及更多农户及村民。采购预算总计:5000000.00元(伍佰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备注: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信誉要求:(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需具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6、上述条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单位具有的资质或项目管理人员条件,视为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具有的资质和项目管理人员;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为保障本项目采购质量和效果的需要,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允许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达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的效果。采用联合体时,最多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须约定作为联合体的主体人,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体人传递,同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8、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目录内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22号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3512917918@qq.com):(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项目包号;(4)公司名称;(5)联系人;(6)联系电话;(7)邮箱号;(8)所需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