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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设备设施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10 12:5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一段262会议室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8226536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若莎 67178958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设备设施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BJJF-2020-2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822653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若莎 6717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按照服务标准提供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实施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企业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7、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一段26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报价部分得分20分,商务部分得分20分,技术部分得分60分)

公示有效期至2020年4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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