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CADA系统大屏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16: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 ||
预算金额 | ¥3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5550229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北路218号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号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752-5550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小姐 0752-2223457 | ||
附件: | |||
附件1 | 002.招标文件【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CADA系统大屏采购项目】定稿.doc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CADA系统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CADA系统大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LCG19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555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北路218号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2-5550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0752-2223457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汇总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LED大屏幕 | 45.5 | 平方米 |
2 | 立柜式支架 | 1 | 套 |
3 | LED控制器 | 15 | 套 |
4 | 专用线缆及接插件 | 1 | 套 |
5 | 应用控制系统 | 1 | 套 |
6 | 多屏处理器 | 1 | 套 |
7 | 网络交换机 | 1 | 台 |
8 | 控制工作站 | 1 | 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格证书》贰级或以上资格证书;7.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8.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格证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G、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CADA系统大屏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