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18: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3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1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 | ||
预算金额 | ¥212.869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7597210 | ||
采购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红河州金平县河东南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娅(138875972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红河州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超凡(15887738080) |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MRZB-19131;
2.2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进行招标,各投标申请人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完整投标申请按废标处理。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1 | 违停抓拍系统 | 41 | 套 |
2 | 大货车禁行抓拍系统 | 8 | 套 |
3 | 逆行抓拍系统 | 5 | 套 |
4 | 大队数据汇聚接入升级扩容 | 1 | 套 |
采购预算总价:2128689.00元 |
注: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采购预算总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保证监控设备能接入云南省交警总队和红河州交警支队两个端口,一次性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保证监控设备能接入云南省交警总队和红河州交警支队两个端口证明材料或承诺。
3.3其他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4.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4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3日08:00起至2020年04月17日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经办人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到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号商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现场报名确认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5.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自行下载。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
6.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并同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红河州金平县河东南路6号
联系人:陈娅
电 话:1388759721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号商铺
联系人:陈超凡
电 话:15887738080、0873-8875876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