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采购标准论证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江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16: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 17: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3559.5220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0-8888476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14层14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组织采购标准论证。该项目于2020年04月15日进行了采购标准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议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S20115BG25(CLF0120JM00ZC27)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5595220.94元
四、论证会议信息:
论证时间:2020年04月15日15时30分
论证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评标会议室
论证小组成员:谈栋华、黄健勇、万里飞
论证过程与结果: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用户需求书等进行审查,并就招标文件中暂未明确的内容进行讨论,确保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采购标准专家论证意见底稿,并共同签署了采购标准专家论证意见报告。
结论如下: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无修改意见。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
1. 无修改意见。
(三)、用户需求书:
1.无修改意见。
(四)、专家建议
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合理、无排斥性;
2. 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完整;
3. 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无倾向性、能满足三家以上供应商;
4. 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标准规范,用户需求书的编写无缺陷。
五、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附件下载)。
六、论证公示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示时间为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潜在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建议函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授权代表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江门分公司)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8
传真:0750-3390084 邮编:529000
邮箱:cailianjm@163.com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