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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现场室仪器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24 09:3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现场室仪器运维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无锡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204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忠启、施晓旻、张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13914269285/15651504035
采购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严新蓉 18251859058
代理机构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121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忠启、施晓旻、张玲玲 13914269285,15651504035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现场室仪器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现场室仪器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PXGJCG2020Q-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忠启、施晓旻、张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13914269285/156515040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

联系方式:严新蓉 18251859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忠启、施晓旻、张玲玲 13914269285,15651504035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121招标代理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背景

为保证无锡市污染源监督监测、同时验收监测及环境评价现场监测的需求,保障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可以稳定运行,取得有效监测数据,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监测依据。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无锡中心”)开展运维服务采购(共1个包,独立投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无锡中心现场监测室所使用的设备(68台套)提供运维技术服务。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

(万人民币)

服务期限

1

现场室仪器运维服务

10

从2020年6月1日

至2021年5月31日

 

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最高限价:10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意6个月缴费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204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带好单位介绍信(备注好姓名、电话、邮箱)

(2)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普信园区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园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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