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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航保云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24 09:4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航保云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交通运输信息化/信息安全,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虹口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23日 18: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22楼
预算金额¥1333.5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66076692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 021-6607669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 021-32557769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航保云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航保云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0613-2071351206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660766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 021-66076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老师 021-3255776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航保云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周期: 14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3.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8: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2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
(1)       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购标人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3)       购标人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领取发票等资料。
方式二、汇款购买,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标书款支付凭证(在办理转账业务时需注明“标书款”)发送至cxw@shbid.com;。
(2)       若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3)       请提供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       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Email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购标人。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电子信箱:cxw@shbid.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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