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期)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政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6日 2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12:0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和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预算金额 | ¥7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5856885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政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扬子江路2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52815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5856885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CLW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ZCLW-1 | ZCLW-1 | 1 | 7180000 | 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专业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记录,并且在业绩、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的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27 至 2020-05-06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4:01-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和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页面服务指南子项办事指南处查看办理信息)。完成注册后,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每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八、 开标时间: 2020-05-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1 | 标项名称 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扬子江路支行 |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政管理局 账 号:30001201040004791
| 交付方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3、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含招标公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工
联系电话: 18195856885
传真: /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政管理局
联系人: 幸仕成
联系电话: 0991-5281580
传真: /
地址: 乌鲁木齐扬子江路224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