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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机房租赁、线路租用及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28 08:4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机房租赁、线路租用及集成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7: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7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平台购买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预算金额¥89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磊、邓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3
采购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富老师,010-62108043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10-621080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熊磊、邓嘉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机房租赁、线路租用及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机房租赁、线路租用及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SRMC-ZB-202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磊、邓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

联系方式:富老师,010-621080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磊、邓嘉莹

代理机构地址: 010-6210804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  通过租赁标准的IDC机房,作为哈尔滨、上海、深圳、成都为分中心节点的机房,北京分中心节点暂时使用国家中心信息机房。 各分中心的机房用来存放分中心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等,实现与国家中心、分中心之间以及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

2.  建设国家中心和分中心骨干设备以及线路的冗余,确保业务稳定性和可靠性:在北京、哈尔滨、上海、深圳、哈尔滨分中心节点采用双设备、环状线路连接,确保业务承载骨干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省级及其他机构线路:新建各省及其他机构的线路接入分中心节点;

4.  集成实施服务:国家中心节点、分中心节点和省级节点接入网络设备调试、线路IP地址规划设计、网络路由规划等服务;

5.  运维服务:提供快速响应服务和安全事件处置服务,针对提供的机房及线路和网络提供配套的支撑服务,提供专线线路的监控及运维服务。

二、交货期:

机房租赁:合同签订后14日内(含节假日)需完成机房交付。机房租赁有效期从所有机房统一交付后开始计算,为期6个月;

线路租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含节假日) 开通“第五章4需求清单”中的骨干线路1、骨干线路2、接入线路3、接入线路4、接入线路5、接入线路6,以及接入线路1、接入线路2中具备开通条件的全部链路。每条线路租用有效期以此线路开通后开始计算,为期6个月;

集成:在投标人完成机房交付和线路开通,及招标人相关网络设备到位后,14日内(含节假日)需完成国家中心和分中心的集成工作。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集成服务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平台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平台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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