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曲阳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曲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曲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9日 17: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16:47 至 2020年05月09日 16:47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http://121.18.202.42:18091/)网站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准时到场并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电子开标,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4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郄燕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886562 | ||
采购单位 | 曲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曲阳县恒兴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40688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886562 |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13时30分
项目名称:曲阳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3120020132
项目联系人:郄燕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2-5886562
采购人:曲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曲阳县恒兴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4068801
代理机构: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886562
预算金额:4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20日1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http://121.18.202.42:18091/)网站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准时到场并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电子开标,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或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外省供应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向省公安机关备案。外省同类别资质证书名称同招标文件要求名称不一致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开评标当日由采购人现场核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曲阳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3120020132
项目联系人:郄燕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2-5886562
采购人:曲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曲阳县恒兴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4068801
代理机构: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886562
预算金额:4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20日1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http://121.18.202.42:18091/)网站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准时到场并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电子开标,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或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外省供应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向省公安机关备案。外省同类别资质证书名称同招标文件要求名称不一致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开评标当日由采购人现场核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