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SCG2020002-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汕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08日 16: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08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0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 ||
预算金额 | ¥3940.17285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启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8274128 | ||
采购单位 |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海滨路7号政法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88179796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汕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2003-076-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401,728.5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汕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前(以投标人到达开标室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即可。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3.温馨提示: (1)若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仅出示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而相关款项未能在投标的截止时点前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的,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 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帐 号:44050165090100000089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中央企业以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子公司或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5.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必须具备与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有“固定通信业务”及“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8日 至 2020年05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启翼 | 联系电话:0754-8827412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
联系人:黄世鹏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传真:0754-88179795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7号政法大楼 |
联系人:陈之光 | 联系电话:0754-88272204 |
传真:0754-88443127 | 邮编:515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