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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09 09:3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五华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梅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7: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预算金额¥1554.0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4185392
采购单位五华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五华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223126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五华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004-124001-0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540,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文件编号:GDQY20WHFG03003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内容:五华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

    4、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有效期内《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三级或以上);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7、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9日 至 2020年05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9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开标时间:20200529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小姐联系电话:0753-222312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418539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3-2223126
传真:0753-2206126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五华县公安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
联系人:江小山联系电话:0753-4185390
传真:0753-4433327邮编:514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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