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大队建设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系统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藁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 17: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09:47 至 2020年04月29日 09:47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515.521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靳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32325413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藁城区育英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638826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32325413 |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消防大队建设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7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靳祎
项目联系电话:15632325413
采购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藁城区育英路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63882607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25413
预算金额:515.52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参与开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5)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终止原因:由于采购任务、计划调整,该项目终止。
项目名称:消防大队建设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7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靳祎
项目联系电话:15632325413
采购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藁城区育英路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63882607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25413
预算金额:515.52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参与开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5)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终止原因:由于采购任务、计划调整,该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