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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梅州市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13 09:4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梅州市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05月09日 22: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预算金额¥165.3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2219929
采购单位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356789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2005-mz159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53,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梅州市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
2. 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 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信息);
3. 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备注:
(1)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10日 至 2020年05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20060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小姐联系电话:0753-25234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199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联系人:谢海婷联系电话:0753-2356789
传真:0753-2356789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7楼
联系人:卜瑜婷联系电话:0753-2219929
传真:0753-2219909邮编:5140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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