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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样板教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13 09:4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样板教室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05月10日 2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预算金额¥205.085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俊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采购单位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投资区金林路38号建总办公大楼2楼2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乃昕 1396088512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俊雄,0591-87578026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样板教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样板教室项目

项目编号:FJHK-2020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俊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投资区金林路38号建总办公大楼2楼202

联系方式:林乃昕 139608851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俊雄,0591-875780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福州仓山城市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样板教室项目;数量:1项。

建设需求:

①、VR教室面向金港湾实验学校小学部以班级为单位开放,采用替课的形式让小学(苏教版)科学课程在VR教室中学习,随着年级的不同,低年级侧重认识层到方法层的学习,高年级侧重方法层到实践层的实践成长。课程包含小学科学(苏教版)50个VR片段,380个知识点。教室使用频率依照学习教务课程编排进行排课,每节课同样均为45分钟,纳入课程表。教室配置桌椅10套,可供60个座位,56人次上课,金港湾学校各班级以54人每班建制。

②、航空航天创客空间与百工创客空间为兴趣班开展教学,每班40人次按照相应课程内容面向中学部小学部兴趣班学生,相关课程课时设为每学期12课时按每周一课时进行上课,实际课程安排上根据学校自身教学安排进行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8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复印件前往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用:500元。

2、招租文件获取地点: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中小企业认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注:对于执行《福州市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榕经信企〔2017〕1136号)文件的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未执行此文件的企业按照属地中小企业认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③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材料。(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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