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7日 23: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预算金额 | ¥25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690886-67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波 022-23690886-673 |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JSZX-2020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2-23690886-6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波 022-23690886-67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保障计算存储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为空港机房、市局机房、津南机房、曲阜道机房计算存储设备购买日常巡检、故障处理以及专业维护服务,项目分为2包:
第一包:x86服务器等设备维保服务,x86服务器等设备不少于374台套,其中x86服务器及刀片等262台套,KVM套件设备12套,主要设备型号包括:戴尔、浪潮、华为、IBM、惠普、联想、清华同方、中科曙光、普华诚信、宝德、得安天英、H3C、浪潮天梭等。第一包预算110万元。
第二包:小型机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小型机、存储等设备不少于58台,其中小型机不少于16台,存储不少于30台,FCSAN交换机不少于12台,主要设备型号包括:OceanStor、浪潮、太极华青、火星仓、IBM、EMC、戴尔、华为、AISHU曙光等,第二包预算为14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