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口腔国重核酸质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四川大学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 10: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1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7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号(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0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大厦A座701号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456828 | ||
采购单位 | 四川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段老师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联系电话:028-855035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费女士 联系电话:028-87456828 | ||
附件: | |||
附件1 | 需求.docx |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口腔国重核酸质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口腔国重核酸质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ZFCGHA20200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费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7456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段老师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联系电话:028-85503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费女士 联系电话:028-8745682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口腔国重核酸质谱分析系统(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2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号(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内容均须验原件,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大厦A座701号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A03349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预算金额为人民228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