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大数据中心第一期项目(创新中心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生物岛官洲生命科学创新中心
A
塔
18
、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大数据中心第一期项目(创新中心
18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大数据中心第一期项目(创新中心
18
、
3 、最高投标限价: 15729348.09 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9215877.56
元(占
58.6%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
5
月
22
日
3
、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6
月
16
日
5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
〕
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负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
0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020-87338154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2.
3.
4.
5.
6.
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1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0
)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
12
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 2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年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分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