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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高铁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正常公告-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20-05-23 09:07
详细说明

桦南县高铁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YZZB[2020]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桦南县高铁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高铁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2.2建设地点:桦南县桦南镇。

2.3建设规模:站前路260米,道路面积5460平方米;垃圾场支线246.6米,道路面积2157平方米,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等。

2.4计划工期:2020年06月28日至2021年08月31日,工期4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第三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994,755.1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小班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05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以中标备案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佐证资料,二者缺一不可。

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5月22日17:00时至2020年05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4小时前。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09时30分。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8.2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6613221

招 标 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84516228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万达路中段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18145673550

日 期: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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