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XX指挥部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17: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专用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益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27977220 | ||
采购单位 | XX指挥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益杰 |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XX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
项目编号:SH0745GC20JP-02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益杰
项目联系电话:15327977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XX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
联系方式:黄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益杰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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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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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专用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X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至崇阳光缆线路工程
2.2项目编号:SH0745GC20JP-0225
2.3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湖北省崇阳县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纪要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招标控制价:541.6268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等级)资质,并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500万元的光缆线路工程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除外)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承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且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3.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3.3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均无亏损,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3.5投标人必须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2019年7月至12月的其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社保记录,须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及网上查询社保记录的截图(加盖公章)。
3.7企业及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期间未被限制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持以下资料与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发售方式:投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12月的其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社保记录)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网上查询社保记录的截图(加盖公章),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
(7)投标人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500万元的光缆线路工程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8)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且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1)提供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2019年7月至12月的其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社保记录,须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及网上查询社保记录的截图(加盖公章)。
(12)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军队采购网限制投标,同时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军队采购网公布的处罚信息内的承诺书。
(13)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3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仅供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文件发售时对投标单位进行基本核查使用,投标单位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5.5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采购单位关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线索,将严格处理;投标单位开标前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无故放弃投标者,将取消其5年内参与本次采购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会议室。
6.2开标时间为为2020年 6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X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楼
邮 编: 418000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 电 话:15327977220
传 真: 传 真:(020)368786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9460157@qq.com
9.监督方式
纪委人员:刘先生
电话15079535072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保 密 承 诺 书
为确保 项目(项目编号: )的安全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招标人领域保密要求,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 本项目包含涉及国家和招标人领域保密要求的内容,我单位已知悉,我单位将对该项目的各类资料信息和载体落实保密要求。
- 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招标人领域法律法规,保护该项目的各类资料信息和载体,在项目招标结束后将所有从招标人或招标公司处领取的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退还招标人或招标单位,不得丢失、复制和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 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实施期间,对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负责,对参与本项目招标的人员如实登记个人信息,确保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和招标人司法机关提供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 自我单位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已告知我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承诺要求的级别。我单位将在项目开始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 保证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服务的种类、指标、用途,接收服务的地址、单位信息等)不予泄漏。
- 在招标过程中,我单位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 在开评标结束后,我单位不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 招标结果公示后,我单位仅能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其它方式向任何人(含招标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 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招标人可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保密承诺自我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密有效期内有效。
- 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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