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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5 08:2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0年05月24日 19: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4.0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8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阿加公路2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希强、王航,13845737460、13359903433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先生,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8
附件:
附件1大兴安岭武警支队机房项目登记表.doc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2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阿加公路227号

联系方式:王希强、王航,13845737460、133599034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先生,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公-2020019;

2.3 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40700.00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采购内容:机要屏蔽机房建设,包括壳体系统、装修系统、配电系统、其它(包括空调、地面承重)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7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阿加公路227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需不得有外资背景;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屏蔽壳体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8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组织能力和疫情防护水平,保证实施工作期间避免病毒传播;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5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缴纳凭证(银行汇款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两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机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公-2020019;

2.3 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40700.00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采购内容:机要屏蔽机房建设,包括壳体系统、装修系统、配电系统、其它(包括空调、地面承重)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7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阿加公路22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需不得有外资背景;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屏蔽壳体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组织能力和疫情防护水平,保证实施工作期间避免病毒传播;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5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缴纳凭证(银行汇款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两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1 汇款信息:

户    名: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10100172463138

行    号:313261066664

4.3.2 汇款期限:2020年5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5月29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3.3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投标人简称”;

4.4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疫情期间,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投标人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支队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阿加公路227号

联系人:王希强、王航

联系电话:13845737460、1335990343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8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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