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于遥感卫星应用构建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系统软件采购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5日 17: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1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2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振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354433-347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栾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振华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GXTC-D-20050059.docx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于遥感卫星应用构建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系统软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于遥感卫星应用构建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系统软件采购
项目编号:GXTC-A-20050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振华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3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联系方式:栾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振华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1-地理成像加速器
包2-遥感影像处理软件(卫星影像处理)
包3-遥感影像处理软件(卫星立体影像处理)
包4-遥感影像处理生产线专用软件
包5-遥感影像信息提取专用软件
包6-影像在线处理及发布系统与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包7-遥感影像服务软件
具体的采购需求及内容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总集成、运维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原价与复印件(购买人如不是法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且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开票信息等有效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共7个包,报名单位按包进行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