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殇墓园安防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5日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6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01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6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459992.6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伯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7575139 | ||
采购单位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875751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大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68751863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殇墓园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KTCZFCG202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大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殇墓园安防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内容:国殇墓园安防工程,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拟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就整个标段(不得拆分)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采购预算:2459992.66元;
1.4计划供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5设备安装地点:腾冲市国殇墓园(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太极小区2号);
1.6付款方式:设备验收通过后按双方签定合同条款支付;
1.7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设备质保期2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1.8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9服务要求
1.9.1技术服务要求:
1.9.1.1验收和培训:由投标人进行货物的安装和对采购人进行基本的货物操作和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9.1.2 技术资料:投标人供货物时应提供安装、维修和使用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1.9.2 售后服务
1.9.2.1 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投标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设备型号及参数与投标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2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1.9.2.2 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设备。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天内修复。
1.9.2.3 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1.9.2.4 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1.9.3到货要求
1.9.3.1 设备到货要求:项目生效后用户指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9.3.12中标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1.9.3.3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项下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1.9.3.4中标供应商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1.9.3.5 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10%(小型企业6%,微型企业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3.根据文物督发【2014】37号第四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19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6.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加回函报价的单位于2020-05-26 08:00至2020-06-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30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光盘,地点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点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
联 系 人:伯老师
联系电话:180875751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 系 人:石正东
联系电话: 13368751863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18756812
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