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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6 11:3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10:00  至  2020年06月10日 09: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二十一区前进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科 0755-27876393 池主任 0755-2787479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小姐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ACG2020162006(CLF0120SZ04ZC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二十一区前进路76号

联系方式:何科 0755-27876393 池主任 0755-278747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00 至 2020年06月1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0162006(CLF0120SZ04ZC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195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拟招标内容: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1950000.00)

(二)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共涉及远程视频调解信息化系统、数字庭审与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安检设备、信息发布、信息自助查询系统、立案窗口管理及排队叫号系统、会议系统、UPS配电及信息设施系统、办公家具、空调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于 2020年5月26日10时00分至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上传到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请注意电子投标文件的容量,容量过大的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九、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止。

十二、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部分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aoan.gov.cn/bacgzx/)。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邮编:518040

(二)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二十一区前进路76号

联系人:何科

联系电话:0755-27876393

联系人:池主任

联系电话:0755-27874790

邮编:51800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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