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岛县人民法院会议室LED显示屏及全流程网上办案设备供货安装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岛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30日 14: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3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长岛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长岛县人民法院会议室LED显示屏及全流程网上办案设备供货安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会议室LED显示屏及全流程网上办案设备供货安装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9.000000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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