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警信息自动适配播发系统机房机柜租用、光纤及专线传输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14: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14:06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梦阳、张赤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348611/8276 | ||
采购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90983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梦阳、张赤南 010-63348611/8276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
附件2 | 技术要求.pdf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预警信息自动适配播发系统机房机柜租用、光纤及专线传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预警信息自动适配播发系统机房机柜租用、光纤及专线传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01-204150100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梦阳、张赤南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11/82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010-89098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梦阳、张赤南 010-63348611/827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06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或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