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和业务系统开发及运维包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二期功能建设及运维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22: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www.china-tender.com.cn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 ||
预算金额 | ¥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伯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348683 | ||
采购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87916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3348541、63348683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附件2 | 招标公告.docx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和业务系统开发及运维包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二期功能建设及运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和业务系统开发及运维包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二期功能建设及运维
项目编号:0701-204160030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联系方式:010-687916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348541、6334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A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和业务系统开发及运维包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二期功能建设及运维;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功能新增:增加二级公立医院的任务配置模块,任务配置包含功能应继承于当前三级公立医院任务配置,包含体系、指标、指标参数、系统计算式等内容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hina-tender.com.cn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www.china-tender.com.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