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工业企业侧工控安全信息采集与防护评估终端采购部署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 20: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购标,详见特别告知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10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0795228 | ||
采购单位 |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10-886084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冀 010-62108054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工业企业侧工控安全信息采集与防护评估终端采购部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业企业侧工控安全信息采集与防护评估终端采购部署项目
项目编号:TC200P07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冀
项目联系电话:13910795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86084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冀 010-6210805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业企业侧工控安全信息采集与防护评估终端采购部署项目
包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工业企业侧工控安全信息采集与防护评估终端采购部署项目 | 36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投标人必须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标,详见特别告知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10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费用标准以平台提示为准。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
1.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者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