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民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7日 14: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 00:00 至 2020年07月01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获得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0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二号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573.9767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耿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3613782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民乐县县城西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6-4415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6-8864888 |
交易编号:MLZC200605-031
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对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共二个包,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预算金额:
一包:壹仟壹佰壹拾万零伍仟伍佰零柒元捌角(11105507.8元)
二包:肆佰陆拾叁万肆仟贰佰伍拾玖元贰角陆分(4634259.26元)
(投标人的投标额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非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1-3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须满足《政府采购目录清单》。
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具备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2020 年6月9日00 时起至2020年7月1日09时止。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投标人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
★注: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系统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17393632630)
3.获取方式:在线自行下载。
七、公告期限: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09时。
八、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0年7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二号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二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二号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段在用途栏简要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通过投标人系统查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保证金操作手册》。
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标段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亦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投标投标人请及时致电:0936-4456516,0936-4415789咨询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民乐县西大街
联 系 人:章耿才 联系电话:18193613782
2.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市人社局对面)
联系人: 王娜 联系电话:18189620150
民乐县分中心地址:甘肃省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
民乐县分中心电话:0936-4456521、0936-4456516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