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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G1-00544-ZFGC)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10 17:3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采购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隆安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17:02  至  2020年07月03日 09: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预算金额¥581.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筱筱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82991
采购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771-652870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筱筱0771-2082991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

项目编号:LAZC2020-G1-00544-ZF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筱筱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829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771-6528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筱筱0771-2082991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G1-00544-ZFG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隆安县第五中学校园网络及教学设备货物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捌拾壹万伍仟元整( ¥5815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3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1.3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530000,收件人:刘筱筱,电话:0771-2082991。

1.4邮寄封面: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

1.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采购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3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1-652870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楼

邮编:530000

项目联系人:刘筱筱

电话:0771-2082991 传真:0771-2082991

质疑电话:0771-2082991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771- 6531019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7:02 至 2020年07月0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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