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网络监察设备 | ||
采购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1日 17: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12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18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40.306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7981825 | ||
采购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崇左市江州区新华路延长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 0771-78309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大厦B座第四层4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工 0771-7981825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20-G1-00001-YCJ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81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华路延长线
联系方式:吴工 0771-7830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0771-7981825
代理机构地址: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大厦B座第四层4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新建智慧诉讼服务中心,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业务窗口一案一录系统、LED大屏幕系统、窗口办理系统、一键报警系统、智能法官信箱及文件交接系统制定开发、速裁庭系统及设备制定开发等,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30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18日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6 月12 日起2020 年6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元,售后不退,不代邮寄,不提供电子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进行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必须提供);(3)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