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校内立项-技防维保专项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2日 23: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18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6月10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力军、丁爱军、华慧芳、高建国、王瑞春 | ||
总中标金额 | ¥34.9868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永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318688 | ||
采购单位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515110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海德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中铁创业大厦A座1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永安010-82318688 | ||
附件: | |||
附件1 | 技防维保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0518.pdf |
北京海德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2020年校内立项-技防维保专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DWY-XM-202004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DWY-XM-202004007
项目名称:2020年校内立项-技防维保专项服务
项目联系人:王永安
联系方式:010-823186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5151101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海德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中铁创业大厦A座1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永安010-823186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总中标金额:34.98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北京中电中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7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人民币小写:¥3,49,86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将参考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标准(服务类)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张力军、丁爱军、华慧芳、高建国、王瑞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2020年校内立项-技防维保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校园内保卫处负责使用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报警系统、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软件调试、维护升级、磁盘阵列维护维修等,包括传输系统和供电系统,前端设备和终端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维保清单》
服务要求:
1、每季度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2、 根据安防监控系统各部分设备的使用说明,每两个季度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3、 对容易老化的安防监控部件每个季度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4、 对长时间工作的安防监控设备每两个季度定期维护一次,如监控主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监控主机工作不正常;
5、 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6、 根据用户的监控系统经常出现的情况或者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及时提出日常维护和日常使用建议。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服务标准:
1、接到学校不能自行排除故障时,确认后4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承包方、学校方面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2、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学校方面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在不定期巡检期间,学校方面通知承包方到现场,承包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5、如学校方面未向承包方提供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承包方应自行踏勘获取必要的资料,确保维保服务顺利进行。
6、技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按市场价)在500元以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