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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南湖公园停车场及文化路停车场电力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17 10:0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图什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南湖公园停车场及文化路停车场电力设施采购及安装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7: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17日 12:00  至  2020年06月23日 20: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123-1号二楼新星小区对面)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文化路55院001号,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预算金额¥17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彩艳
项目联系电话18690807333
采购单位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图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9791755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123-1号二楼新星小区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0807333
附件:
附件1附表1阿图什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南湖公园及文化路停车场电力设施采购安装参数定稿(1).docx

一、   招标项目编号:  ATSSJYZX-2020096-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阿图什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南湖公园停车场及文化路停车场电力设施采购及安装117050000停车场充电桩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参数附表及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供货单位需具备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含四级)或电力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请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直接到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携带所有审核资料原件到阿图什市财政局采购办或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五、报名起止时间:

1、报名地点: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每天上午10:00-13:30 下午16:30-20:00(不含节假日)。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企业须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审核,审核成功后方可报名。有关注册审核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kzggzyjy.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中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审核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投标报名操作手册。报名成功后持电子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该项目投标企业审核备案时请选“阿图什市”)。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 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13:30 下午16:30-20:00(节假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123-1号二楼新星小区对面)

3、标书售价(元):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电子回执单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七、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财政局6楼

九、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阿图什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南湖公园停车场及文化路停车场电力设施采购及安装300000工行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营业部3018361219000037744电汇、网银请备注项目简称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彩艳 

联系电话: 18690807333 

地址: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123-1号二楼新星小区对面) 

2、采购人名称: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杰   

联系电话: 17797917558 

地址: 阿图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阿图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丁玉梅  

监督投诉电话: 0908-42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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