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故宫之大高玄殿安防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采购单位 | 故宫博物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14: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1209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45.8879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世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767720 | ||
采购单位 | 故宫博物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翔 010-652142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世忠 010-6376772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故宫博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宫之大高玄殿安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宫之大高玄殿安防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DFAS17-GP-201917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忠
项目联系电话:010-63767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故宫博物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联系方式:徐翔 010-65214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世忠 010-637677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专业承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约1.3万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458,879.31(元)
2.2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座门大街23号故宫博物院大高玄殿
2.3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548日历天内竣工。
2.4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故宫博物院大高玄殿建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纵深防护体系由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组成.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质量要求:合格。
其他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是指:2017年04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工的安防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京外建筑企业需取得进京备案许可证;(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4)在招标代理公司登记备案并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5.8879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12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时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