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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0年第一批基础设施采购(服务器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20 11:0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0年第一批基础设施采购(服务器部分)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锦江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8: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208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4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6734202,028-8672450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28028-86734202,李女士028-86724501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0年第一批基础设施采购(服务器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0年第一批基础设施采购(服务器部分)项目

项目编号:FWQCG-20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6734202,028-86724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28028-86734202,李女士028-867245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不分包,确定1个中标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的由具备投标货物生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4.截止至资格预审当日,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6.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投标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7. 若产品属于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则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为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供应商现场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2.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等:

审查标准、方式: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的起止时间:2020年7月3日09:30-10:00(北京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审查地点。不接受邮寄。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0: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日期: 2020年7月3日10:00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4楼会议室;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节能产品清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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