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农商银行资产监管平台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9日 17: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 ||
预算金额 | ¥1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庞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41676608 | ||
采购单位 |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太和里1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 138979566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庞先生 18041676608 |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锦州农商银行资产监管平台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锦州农商银行资产监管平台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LNHYGK2020052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41676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太和里182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13897956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先生 18041676608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锦州农商银行资产监管平台管理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各类农村集体资产逐项清理、登记、建立健全的集体资产管理台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时起至2020年6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10: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服务投标报价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