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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公安局2020年诏安平安边界暨重点区域防控监控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20 11:1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公安局2020年诏安平安边界暨重点区域防控监控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诏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诏安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17:30  至  2020年07月0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四季园著15幢601室
预算金额¥670.490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15205030286
采购单位诏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05030286
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科技路金桥国际广场120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6-2988895

受诏安县公安局委托,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24]ZJDZXM[GK]2020001、诏安县公安局2020年诏安平安边界暨重点区域防控监控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24]ZJDZXM[GK]2020001

2、项目名称:诏安县公安局2020年诏安平安边界暨重点区域防控监控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批) 6,704,908.0000
6704908 134098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6-19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7-04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0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7-10 10:00,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四季园著15幢601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诏安县公安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联系人姓名:郭静男

   联系电话:15205030286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科技路金桥国际广场12009号

 项目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8889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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