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及安装(重)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17: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12: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 ||
预算金额 | ¥643.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清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084767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3881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084767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及安装(重)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4349号-001、广西政采[2020]4349号-002)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及安装(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1-002074-GXDY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土建基础、钢结构、拆除路面进行管道预埋及恢复工程、移植绿化及恢复地面、电气及防雷工程、室外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特征:本工程为钢结构停车库,六层升降横移立体停车库设备,174个车位,占地面积772.00m2,独立基础,屋面板材采用60厚夹芯板,面层厚度0.50mm,墙面使用4mm厚铝塑板进行围护。移植绿化苗木及恢复地面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照明(动力)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室外排水工程。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佰肆拾叁万肆仟元整(¥6434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设备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2019年第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种类含有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类别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旧的证书如果还在有效期,还没有换证的,依旧有效)
5.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证(作业项目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在有效期,还没有换证的,依旧有效)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7月3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 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 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种方式:(1)发售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上述资料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第二种方式:(2)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至指定账户并将上述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等扫描至指定邮箱:1173032142@qq.com。
供应商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供应商将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 指定邮箱:1173032142@qq.com,电子邮件里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供应商的收件人姓名、联系 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等;同时报名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上述证件(资料)寄出,快递收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收件人:黄清霞,联系电话: 0771-5084767。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45050110720909678888
5.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银行账号:6158 6557 484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 年7月21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7月21日11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汤恳正;联系电话:0771-5627418/1387885373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黄清霞 联系电话: 0771-5084767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xggzy.gxzf.gov.cn )。
十三、公告期限:
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2)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4)选择邮寄的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供应商标注为“邮寄”字样。
(5)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时需全程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投标人参加交易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明确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有关要求的告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及其补充通知。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