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航大学认证计费系统升级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航大学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29日 14: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6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春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8220820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航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顾老师 022-240929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春建 022-28220820 |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认证计费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认证计费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0-3-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春建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208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022-240929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春建 022-2822082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民航大学认证计费系统升级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1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日8:30--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0-3-078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围堤道支行
帐号:2000609146000198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以及开票信息(注明普票或专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y28220812@126.com。
(3)邮件主题为:FZK2020-3-078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