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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环境保护局2020-2022年度晋安区雾炮车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发布日期:2020-06-30 12:1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安区环境保护局2020-2022年度晋安区雾炮车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晋安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晋安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9:2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9日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9日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208.58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17094
采购单位晋安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87号环保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61709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311756、18760372309

1、项目名称:

晋安区环境保护局2020-2022年度晋安区雾炮车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111]HDZB[GK]2020003

3、采购人名称:

晋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福州市福新东路187号环保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

陈甦

   联系电话:

0591-83617094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

    评审部经办人:

叶鲜鲜

   联系电话:

0591-87311756、18760372309

5、招标公告日期:

2020-06-05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20-06-29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审,各合同包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 1-1 C1603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2085840元 208584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本次是为了 2020-2022 年晋安区雾炮车顺利开展喷雾作业,优化空气质量,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原装正品行货,如进货渠道不明,质量不达标,采购方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当违约责任。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苍溪村286号
中标金额2085840.0000元

9、收费金额:2.36867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向中标人收取{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100万-500万元的按0.8%}。 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 称: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银行账号:1402028109600128064。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包:11 、 交付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号环保综合楼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3 、交付条件:验收合格4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 、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1 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晋安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要求,经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评审达标后,视为验收合格我司完全响应:8、 我司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9、 我司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我司完全响应: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 我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 我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违约责任:(1) 我司中标 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我司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我司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1 我司中 标 后,如果因 我司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1.2 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 我司要求解除合同的;1.3 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2)因 我司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 我司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训强 (包1)

    评审专家:

林立健,应永胜,高文达,陈日辉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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