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和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 16: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1#楼1009室(电话:024-62181531)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1号楼1015室(电话:024-62181531) | ||
预算金额 | ¥479.3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屈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62181531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贵阳024-621819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屈炎024-62181531 |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水利部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和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和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slbxxzx-ln-2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炎
项目联系电话:024-621815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李贵阳024-621819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屈炎024-62181531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预算金额:479.38万元。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0]203号)等任务安排,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水信息[2018]322号)、《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号)、《关于全国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刊印有关事项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共有627个地下水监测站(含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布在14个地市。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627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省级节点的全年各月到报率、省级节点到中央节点信息交换率和完整率原则上不低于98%;复核并及时更新监测站基础信息,确保高程等信息准确;全年运行维护量化考核评分原则上不低于90分。
2、627个地下水监测站(含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设施设备看护,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
3、627个地下水监测站(含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现场校测、全年至少进行一次自动监测仪器现场校测,并将比测报告上报省中心(含部分新建站井深测量)。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校测,执行《水环境检测仪器及设备校验方法》(SL144.1~11-2008)有关技术要求。
4、监测站通信保障和故障处理。
5、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养护维护。
6、组织627个监测站2019年地下水资料整编达到刊印标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下发的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资料入库和信息交换工作。
7、省市地下水监测中心软、硬件及系统运行维护。
8、 监测站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处理技术及更换硬件设备支持。自动监测站物联卡通信费(年费用,含备用卡) 。
9、提供省中心管理、市(地)分中心管理及故障处理所需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相应的备品备件。
10、每月5日前向省中心提交上月627个监测站监测数据,且保证监测数据在95%以上,并提供监测站运维工况、异常数据处理记录、监测数据跳变站点等报告。组织整编、培训等工作。
11、627个监测站数据监控及处理:每天8:30-9:00之间对监控平台的数据进行查看,检查监测站点仪器运行情况和监测数据上报情况,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正常上报。对接收的异常数据实时进行处理,水位变幅超过阈值但属正常水位变化的数据要求当日审核通过,对于仪器设备故障原因导致的异常数据要求48小时内维护完成。备足40套备品备件。
12、627个监测站迎检及通报情况处理:部、流域等上级主管单位检查,中标单位应配合做好自查整改等准备工作。对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省市水文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包含现场维护照片)。
13、运维台账管理:所有监测站运维工作均要求有运维记录,每月形成维护清单,并编制运维工作月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维护内容、现场照片、问题处理结果、下一步运维计划等内容,按月报送省站网中心和相关驻各市水文局。
14、539个监测站42项、14个同步监测站93项的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抽水洗井应达到采样相关规范要求。
15、539个监测站42项、14个同步监测站93项的水样采集,提供全部水样容器。
16、539个监测站42项、14个同步监测站93项的水质样品运输(运送、寄送)。
17、539个水质样品进行1次42项指标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提交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地下水采样记录表。42项水质检测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7项常规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除外)及其他5项水化学指标(钾、钙、镁、碳酸根、重碳酸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项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9.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1#楼1009室(电话:024-6218153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1号楼1015室(电话:024-62181531)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是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不接受外资检测单位或中外合资检测单位投标。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或参加联合体投标承担地下水水质检测任务的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CMA),具备地下水检验检测能力的供应商。
(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