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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过渡租赁项目

  • 发布日期:2014-07-04 10:50
详细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委托,于2014年6月5日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过渡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4-ZB014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过渡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4-ZB014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租赁范围主要包含如下三大部分:(一) 按用户需求提供前端790个监控点的图像及其附属设施;(二) 按用户需求提供监控点到用户指定监控中心的传输线路;(三) 按用户需求提供应用管理系统;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上述内容均为唯一使用权。自采购人确认达到使用要求后租赁期为9个月,9个月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的使用费用、线路调试费用、所有设备的电费、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同时,在9个月租赁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采购人则以租金形式支付以上服务的费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租赁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6月5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6月27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开标1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吴教育、高波、谢建国、刘义春、陆谊、李东风、张磊。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高新工业区建工路9-11号。
(三)中标金额:4,820,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36,448.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GZIT2014-ZB0146。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游玖炳 联系电话:0208751463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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