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配电箱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埔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 16: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87.67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7209484-805 | ||
采购单位 | 大埔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大埔县人民医院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7209484 |
项目概况 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配电箱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2-202006-30101004-0062
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配电箱采购
预算金额:2,876,760
最高限价(如有):287676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配电箱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0
(2) 标的内容概况: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配电箱采购;
(3) 数量1批;最高限价:人民币2876760元
(4) 采购项目品目:(A020699)其他电气设备
(5) 简要服务要求:配电箱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大埔县财政局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到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另加60元人民币邮寄费)。
2)网上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00至9:30。依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本项目可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组号等内容,递交时间以送达开标地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由于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
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69号
联系方式:0753-5531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梁先生
电话:020-37209484-805
附件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