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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08 14:3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7: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9:29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富安巷向西100米)中世e招二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东
项目联系电话0951-8307195
采购单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206403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3071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1902

项目编号: NCZ/HRBD200750

项目名称: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3.3无不良信用记录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开标时间,如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7-08 09:00:00 至 2020-07-14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富安巷向西100米)中世e招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持本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料至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及时在公告发布媒体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方式: 09542064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方式: 0951-8307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玫
       电话: 095420640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永东
       电话: 0951-830719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化档案项目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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