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渔港管护中心《广东省闸坡美丽渔港建设项目》闸坡渔港多媒体声光电设备釆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渔港管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7日 18: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 442 号 8 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9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 442 号 5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605.8758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志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1641790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渔港管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江市海陵岛闸坡镇文明路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渔港管护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53号资信达大厦6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23028931 |
项目概况 《广东省闸坡美丽渔港建设项目》闸坡渔港多媒体声光电设备釆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 442 号 8 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01-2-202006-441706001-0023
项目名称:《广东省闸坡美丽渔港建设项目》闸坡渔港多媒体声光电设备釆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58,758.40
最高限价(如有):26058758.4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闸坡美丽渔港建设项目》闸坡渔港多媒体声光电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1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2
完工期
详见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3
货物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来源的原厂全新合格产品,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整套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
4
安全性要求
所有设备、设施、布线必须满足消防、国家规范标准安全要求;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连接保护地线;所有电线电缆都应选用国标的阻燃线缆。
5
验收要求
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
2.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3.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6
投标报价包括
应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安装配件费和验收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
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
8
质保期
质保期内,需无偿维护、更换所有产品,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9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7%,余下3%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10
售后服务
响应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
11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深化设计、采购、集成、建设、安装、培训、项目结算、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等。采购人将不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须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和测量的,采购人将予以支持,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投标人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一经发现,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承诺免费全员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所有建设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
12
完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投标保证金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提交主体:必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应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270000.00 元)
开户名称
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420154680005251175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
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4
中标服务费
(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专家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
开户名称
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账 号
201400210903031188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专家评审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4、其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4.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3、根据财库〔 2014〕 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4、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从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灯光工程项目或光影秀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10年(含)以上专业舞台灯具生产和售后服务经验(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计算)。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舞台音响师资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8.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 442 号 8 楼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 442 号 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双方资料及联合体协议购买标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渔港管护中心
地址:阳江市海陵岛闸坡镇文明路60号
联系方式:0662-369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53号资信达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755-23028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荣
电话:13751641790
附件
发布人: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7日